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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非公开发行

2016-05-17 15:20 来源:财考网 

  知识点:非公开发行

  (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点、内容,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应当由受托管理人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

  ①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事宜。——按约定披露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上签字,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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