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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票的付款

2016-05-17 14:39 来源:财考网 

  知识点:汇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的期限

  ①见票即付的汇票(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②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日内。

  ③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

  ④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内。

  (2)汇票中,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对承兑人并不发生失权的效果。

  【解释】支票中,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持票人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出票人仍然应当对持票人承担支付票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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