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网络事务所
(一)网络的专业背景
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独立,不仅要求两者之间独立,也要求事务所的“三亲六故”与被审计单位独立,还要求事务所考虑与被审计单位的“三亲六故”的关系是否影响其与被审计单位的独立性。但关注的焦点是被审计单位,所以,并不要求事务所的每个“三亲六故”都要与被审计单位的每个“三亲六故”独立。一言以蔽之:整个网络都要独立于审计客户,且与客户关联实体的关系不能影响与审计客户的独立性。
所谓事务所的“三亲六故”,就是事务所所属的网络中的所有其他实体,即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而被审计单位的“三亲六故”是指其关联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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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的判定特征
1.如果事务所的联合体在各实体之间共享收益或分担成本,应被视为网络。
例外1:如果分担的成本不重要,例如,分担的成本仅限于与开发审计方法、编制审计手册,或提供培训课程有关的成本,不应被视为网络。
例外2:如果事务所与某一实体以联合方式提供服务或研发产品,不形成网络。
2.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所有权、控制权或管理权,应被视为网络。这种网络关系可能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实现。
3.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被视为网络。
4.如果联合体各实体之间共享同一经营战略,即实体之间通过协议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应被视为网络。
例外:仅以联合方式应邀提供专业服务(组织上联合、形式上联合,收入上不联合,实质上不联合),不形成网络。
5.如果各实体之间使用同一品牌,包括共同的名称和标志,应被视为网络。
某一会计师事务所虽不属于某一网络,仅在文具或宣传材料上提及本所是某一事务所联合体的成员,可能使人产生其属于某一网络的印象。为避免产生这种误解,事务所应当慎重考虑如何描述这种关系。
6.如果一个联合体在各实体之间共享重要的专业资源,应被视为网络。
专业资源包括:
(1)使各事务所交流诸如客户资料、收费安排和时间记录等信息的共享系统;
(2)合伙人和员工;
(3)技术部门,负责就鉴证业务中的技术或行业特定问题、交易或事项提供咨询;
(4)审计方法或手册;
(5)培训课程和设施。
共享不重要的专业资源:
(1)共享的资源仅限于共同的审计手册或审计方法;
(2)共享培训资源,并不交流人员、客户信息或市场信息;
(3)没有一个共有的技术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