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一、诚信
(一)含义与要求
1.(基本含义)诚信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所有的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中保持正直和诚实,秉公处事、实事求是。
2.(最低要求)诚信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与下列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1)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
(2)含有缺乏充分根据的陈述或信息;
(3)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
(二)可能导致有问题的信息的事项
1.引起重大错报风险的事项,如舞弊行为;
2.财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而客户未对此作出调整或反映;
3.导致在实施审计程序时出现重大困难的情况,例如,客户未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难以作出结论性陈述;
4.与会计准则或其他相关规定的选择、应用和一致性相关的重大发现和问题,而客户未对此在其报告或申报资料中反映;
5.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未解决的重大审计差异。
如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应采取措施消除牵连:依据执业准则出具恰当的非标准业务报告。
二、独立
独立,是指不受外来力量控制、支配,按照一定之规行事。
独立,包括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
独立,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
独立,是对执业会员而不是对非执业会员的要求。
独立,是对鉴证业务而不是对服务业务的要求。
为保持独立,应从整体层面、具体业务层面采取防范措施。
三、客观和公正
客观和公正原则要求会员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一)专业胜任能力
1.内涵: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合理运用职业判断,能经济、有效地完成业务;
2.阶段:获取与保持两个独立阶段;
3.底线:提供服务时缺乏足够知识、技能和经验构成欺诈。
(二)应有的关注
1.关注自身:要求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2.关注助理:确保工作人员得到适当的培训和督导;
3.提醒客户:在适当情况下,使客户、工作单位和专业服务的以及业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