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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16-01-23 14:15 来源:财考网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建税的纳税人。

【提示】例外规定:不包括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

【考点小贴士】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一律比照“三税”的有关规定。即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税率

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确定:

档次
纳税人所在地
税率
1
市区
7%
2
县城、镇
5%
3
不在市区、县城、镇
1%

【提示】税率适用的特殊情况:

1.根据受托方所在地确定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根据经营地确定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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