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2014-05-22 09:47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战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备战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

1、 民事裁定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而民事判决解决的则是诉讼中的实体问题。

2、 民事裁定所依据的是程序法,民事判决所依据的是实体法。

3、 裁定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作出,而判决一般只能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推荐阅读:中级会计师培训  中级会计考试培训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