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及福建省会计考办有关通知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10—12日举行。现就2016年度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
2016年9月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二个级别。中级资格考试将实行无纸化考试的方式(年龄超过50周岁的考生可在报名审核时向审核机构提交书面的使用答题卡作答申请,考试可在答题卡作答,未提交申请的将统一实行机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仍采用开卷纸笔方式。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9月10—12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09:00-11:30 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 |
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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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 (星期日) |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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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 | |
9月12日 (星期一) |
09:00-11: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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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⑸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一般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以“毕业后实际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一般从考生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算起,全日制在校生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其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应扣除其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 (一)“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2016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
五、补报名日期
考生应在2016年6月1日至4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规定时间到报考人员所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
六、审核时间、地点
福州地区的所有考生请选择“市直报名点”,并于2016年6月4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福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办公楼一层,地点:福州市工业路414号,联系电话:0591-83700910,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确认后才能上网进行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5日,超过时间未缴费,报名无效。
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省直审核点审核,具体请查询“福建会计信息网”。
特别提醒:报考高级资格的福州地区考生,请直接选择“省直报名点”报名,审核时间及地址,请查询“福建会计信息网”有关高级资格补报名的通告。
七、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一)福州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包括平潭县和外地证书);
(二)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确认的报名信息表1份;
(三)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与报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2寸近期彩照一张;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至2015年度;
(六)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企业单位)。
(七)年龄超过50周岁的申请使用答题卡作答的中级考生,可在现场审核时填写书面申请,这些考生考试地点统一由省财政厅安排设在福州市,其他地市不再设置考点。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即工作单位与持证机关属地应相一致,若不一致要及早办理调转,未办理调转的不能报考;
(特别提醒:若持证机关是福州地区的,工作单位是省属单位的考生,应选择“省直报名点”报名。)
2、个体工商户单位属非独立法人单位,不能参加报考;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审核确认后才能自行进行网络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5日,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完成(超过时间未缴费,报名无效)。
4、若需要报名费发票的,请携带网络缴费的确认单及现场审核报名确认单,于2016年6月1日—30日到福州市会计学会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福州市会计学会办公地址:台江区江滨西大道357号(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 校门口培训部),联系电话:87116669。
其他相关考试信息请查询“福州会计信息网”:www.fuzhou-kj.com通知。
九、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公布时间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请关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