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广东开平2016年中级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中级职称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和缴费时间为3月21日至31日,审核地点在开平市财政局会计股(长沙人民东路5号第二幢,卫生局斜对面)。
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举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纸笔方式;江门考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试点。开平市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会计从业资格属地管理的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于开平市财政机构管理的,方可在开平市财政局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会计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①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②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工作时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③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务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即使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第1点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3)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4)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地级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查报名。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三、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管理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含无纸化试点地区)、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0日至12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六、报名时间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七、报名方式
登录报名网站: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 ),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开平市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广东省”端口,据实录入报名信息报名,并请于考试开始前10日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缴费时间
2016年3月21日至31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九、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1、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应提交资料:
单位审核盖章后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标准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如凭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考的,须提供该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居民还需提交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应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审核时应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免冠标准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到江门蓬江区财政局或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十、收费标准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高级资格考试费按100元/人收取。
十一、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开平市财政局会计股(长沙人民东路5号第二幢,卫生局斜对面。电话:0750-2277311,0750-2209210)
十二、其他事项
1、敬请中级资格考生关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前该网站如发布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答题模拟演练模块,请自行登陆参加模拟演练,以便于熟悉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系统答题操作方法。
2、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终止之前,必须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如因本人未履行查询确认的责任,由此带来的报名异常情况,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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