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5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经济主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015-04-15 11:51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为了方便备战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经济法主体 分类 具体内容
自然人 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一出生就有了权利能力,但没有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
完全行为能力 1. 18周岁(包括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包括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 1. 10周岁(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行为能力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0周岁)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法人 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般以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为准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