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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学习: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014-08-21 09:33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战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备战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居民企业 

  (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无限纳税义务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有限纳税义务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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