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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2014-06-27 10:47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战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备战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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