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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中级会计实务》:会计科目的增设

2014-09-12 14:01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战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备战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会计科目的增设

  1、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仍执行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根据支付改革会计核算的需要,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行政单位编号107,事业单位编号103,建设单位编号234)会计总账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于核算单位在财政下达授权支付额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本科目借方,登记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本科目贷方,登记授权支付的支出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未支用的授权支付额度。

  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以后,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前的“银行存款”资金,在“银行存款”科目下设置“特设帐户”、原资产类“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改变为预算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等。并按原渠道进行核算。

  2、设立“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在资产类增设“财政应返还额度”(行政单位编号115,事业单位编号125,建设单位编号235)会计总账科目。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实际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注销额度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如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方需同时登记两者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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