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备考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科目时,对于“公司债券的偿还”这一知识点掌握了么?网校总结了该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如下:
知识点:公司债券的偿还
(一)提前偿还
又称提前赎回或收回,是指在债券尚未到期之前就予以偿还。只有在公司发行债券的契约中明确规定了有关允许提前偿还的条款,公司才可以进行此项操作。
提前偿还所支付的价格通常要高于债券的面值,并随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渐下降。具有提前偿还条款的债券可使公司筹资有较大的弹性。当公司资金有结余时,可提前赎回债券;当预测利率下降时,也可提前赎回债券,而后以较低的利率来发行新债券。
(二)到期分批偿还
如果一个公司在发行同一种债券的当时,就为不同编号或不同发行对象的债券规定了不同的到期日,这种债券就是分批偿还债券。
(三)到期一次偿还
多数情况下,发行债券的公司在债券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债券本金,并结算债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