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备考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科目时,对于“企业的组织形式”这一知识点掌握了么?网校总结了该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如下:
知识点:企业的组织形式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2.合伙企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仅限于私营企业。
3.公司制企业
是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优点:容易转让所有权;有限债务责任;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融资渠道较多缺点:组建成本高;存在代理问题;双重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