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备考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时,对于“承诺期限起算点”这一知识点掌握了么?网校总结了该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承诺期限-起算点:
1、 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上载明的日期计算,没有载明的,以出寄出地邮戳为准。
2、 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