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备考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时,对于“采取补救措施”这一知识点掌握了么?网校总结了该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受损害方可以根据受损害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适当履行,如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措施,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通过提存履行债务、行使担保债权等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