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时,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先求期末递延所得税的应有余额,再求(或已知)递延所得税期初余额,然后用期末减期初倒挤出本期递延所得税的发生额。这种方法不需要对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期末余额中已经考虑了所得税率的变化。即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本期应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变动后的所得税税率-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期初余额。
方法二,先求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因为税率变动应调整的金额,再求本期暂时性差异导致的递延所得税影响,然后再通过前两个数字的加减得出递延所得税的本期发生额。这种方法要单独对期初余额进行调整。即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本期应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发生额×变动后所得税率+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变动前所得税率×(变动后的所得税率-变动前的所得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