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财考网总结了近几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这个科目的命题规律、特点及应试策略总结如下,希望会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一、主要章节及所占分值比重
二、各章考试难度分析
章节 | 预计分值 | 重要性 |
第一章总论 | 7-9 | ★ |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 13-18 | ★★★ |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 6-10 | ★★ |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 14-20 | ★★★ |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 14-20 | ★★★ |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 12-16 | ★★★ |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10-15 | ★★★ |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 7-12 | ★ |
三、命题规律
选择题有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的答案是唯一的,多项选择题的答案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答好选择题,首先要掌握相应的知识;其次,掌握一些答题技巧,将有助于你选择正确答案……
1.关于选择题
选择题有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的答案是唯一的,多项选择题的答案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答好选择题,首先要掌握相应的知识;其次,掌握一些答题技巧,将有助于选择出正确答案。
(1)要注意按题目要求答题。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答案,除正确答案之外,其他备选项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正确性”,因此,要注意区分。
(2)注意是否反方向提问。选择题多数是从正面提问,但有时也从反方向提问,审题时应注意是否有“不”之类否定意义的字词,一字之差答案全变了。
(3)有些题需要一定的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答案。
(4)对于实在不知道确切答案或纯考查记忆的题目,也不要轻易放弃,猜测一下,如果运气好,也可能得分。
2.关于判断题
(1)判断题多以一个扼要的句子出现,有时可能是法规的一段原文,要求判断句子表达的意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或法理,答案只能是对或错,不会有一半对一半错的题目。有的对或错的意思较明显,有的则似是而非,即使是对的,也可能以曲折、含混的形式出现,有时甚至是一个小案例。
(2)判断题的类型有许多种,有的直截了当地陈述了事实,考生的任务是确定事实的对或错。有的包含了事实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考生必须判断这些事实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还是错。判断某道命题正确时,它必须始终都是正确的。
(3)另外注意,判断题的判分方式不同于选择题。根据考试要求,判断题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因此如果把握不大时应选择放弃该题,不要盲目作答。
3.关于简答题
(1)简答题最重要的是看清题目要求,问什么答什么,答出要点即可得分。题中没有要求说明理由的,可以不答理由。例如,2014年简答题第3题第(3)问:机械厂可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2)从近几年的考试情况来看,简答题与综合题相比只是案情稍微简单些,答题要求一般是“简要说明理由”,但是具体“简要”到什么程度如果不好把握,可以参照综合题的答题要求。
(3)如果涉及计算,首先详细阅读试题,建议阅读两遍,以准确理解题意而不至于忙中出错。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即可。
(4)有些考生把不要求计算的也写在答卷上,以为这样能显示自己的知识,希望老师能给高分。而事实上恰恰相反,大多数阅卷老师不喜欢这类“画蛇添足”、“自作多情”的考生。
(5)还要注意解题步骤,计算分析题判卷时,多数题是按步骤给分的。最后注意看清答案要求的单位是什么,到底是“元”还是“万元”。
4.关于综合题
综合题以较复杂的案情、较长的内容为特点,要求回答的问题难度大、综合性强。尤其是近年的考试出现跨章节的综合案例,难度和复杂程度都有些增加。
对于综合题的解答,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案例,熟悉案情,看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纠纷是什么,当事人有哪些,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提出的问题是什么;也可以反过来进行,即先看清问题再带着问题回头去读案情。方法因人而异,在复习过程中应明确自己适合什么样的方法。阅读过程中,对一些重要的文字、句子、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简单的关系图标出来。
(2)针对案情和案例提出来的问题,运用已知的条件和自己掌握的相关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得出答案。要在头脑中尽快调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规规定,准确地与试题中提出的问题对号入座。
综合题的提问一般有以下方式:
①标准提问。综合题提问的标准格式是:“……?说明理由。(或为什么?)”,答题的标准格式是:“……。根据《××法》规定,……”。例如2012年综合题问题(1):“甲公司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此处注意:“根据《××法》规定”可以简写为“根据《××法》”或“根据规定”,都是可以的,不影响得分。
②单纯提问。例如,2015年考试中的综合题问题(2):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金额是多少?没有要求说明理由可以不写。
③统一提问。这样的提问方式是:“按上述各点之顺序,分别指出……,并说明理由”。例如,2015年考试中的综合题问题(5):甲公司支付的罚款和诉讼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准予扣除?分别说明理由。
回答这样的问题,应当按照案情叙述顺序一一作答,例如:首先、其次、再次……;第一、第二、第三……;①、②、③……。
另外,说明理由时,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理由,也应按顺序写清。
④要求叙述。这样的提问方式一般包含“试述”和“如何”等字样。例如,2015年考试中的综合题问题(4):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的评估增值收益,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对此应将有关规定叙述清楚。
⑤要求计算。当综合题涉及计算时,要看清题目要求。例如:2014年综合题,答题要求是:(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3)评分标准是答出要点即可得分。答题与标准答案不一致,文意正确的也可以得分。例如:“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可以。回答的问题应直截了当,不必过多展开说明,切忌画蛇添足。
(4)如果确实不会,也不要完全放弃。综合题是按点给分的,如果说不出理由,仅凭猜测对问题判断正确,也可以得分。例如,2015年考试中的综合题问题(1):甲公司对新型洗涤剂和洗洁精的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即使不知道理由,凭猜测能够答对“是否正确”的,一般可以得1分。
(5)在答卷纸上回答问题,要注意简洁、直接、准确、避免错别字。应当先回答结果或处理方案,后根据题目要求展开理由或说明根据。需要计算的,要注意题目是否要求把计算过程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