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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股东会的职权

2016-03-20 16:00 来源:财考网 

  股东会的职权——家长做决定

  1.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事任免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总结】监事&董事中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的必要性 职工代表比例
监事会 所有监事会必须有 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
董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 必须有 无限制
其余有限公司和所有股份公司 非必须

 

  3.务管理权

  ①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②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③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④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⑤修改公司章程。

  【注意】对外转让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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