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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职称《经济法》常考知识点: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

2015-12-27 16:57 来源:财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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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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