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持股比例入账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入账
上述两种情况后续都是成本法,不需要调整长投的入账价值。
二、非企业合并
初始投资成本是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直接相关费用
后续是权益法计量,此时注意看是否需要调整长投,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和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的大小。如果是前者大于后者,是商誉,不需要调整长投入账价值。
如果是前者小于后者,是负商誉,要按照后者入账,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