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内容
(一)委托指令的基本内容(10个)(掌握)
1.证券账号
2.日期(即客户委托买卖的日期,填写年、月、日)
3.品种,指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名称,是填写委托单的第一要点。
填写证券名称的方法有全称、简称、代码三种,通常的做法是填写代码及简称。上海证券代码和深圳证券代码都为一组6位数字。
委托买卖的证券代码与简称必须一致。
市场 | 代码 | 简称 | 全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600000 600001 600002 |
浦发银行 邯郸钢铁 齐鲁石化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分有限公司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000001 000002 000004 |
深发展 深万科 国农科技 |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买卖方向
5.数量
6.价格
涉及委托买卖证券价格的内容包括委托价格限制形式、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债券交易报价组成等方面。
7.时间
客户填写委托单的具体时点,也可由经纪商填写。这是检查证券经纪商是否执行时间优先原则的依据。
8.有效期
委托指令有效期一般有当日有效与约定日有效两种。
我国现行规定的委托期为当日有效。
9.签名
10.其他内容(身份证号码、资金账号等)
(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买卖申报数量的规定
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的证券买卖申报数量
交易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买入股票、基金、权证 | 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 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
卖出股票、基金、权证 | 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卖出 | 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卖出 |
买入债券 | 1手或其整数倍(1手是1000元面值) | 10张或其整数倍(1张是100元面值) |
卖出债券 | 1手或其整数倍 | 余额不足10张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
债券质押式回购 | 100手或其整数倍 | 10张或其整数倍 |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 1000手或其整数倍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000元标准券为1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以人民币100元面值为1张,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0元标准券为1张。
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交易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基金、证券交易 | 不超过100万股(份) | 不超过100万股(份) |
债券交易 | 不超过1万手 | 不超过10万张 |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 不超过1万手 | 不超过10万张 |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 不超过5万手 |
(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买卖申报价格的规定
1.委托价格限制形式。从委托价格的限制形式看,可以将委托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市价委托 | 概念 | 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证券的委托指令时,要求证券经纪商按证券交易所内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 |
优点 | 没有价格上的限制,证券经纪商执行委托指令比较容易,成交迅速且成交率高。 | |
缺点 | 只有在委托执行后才知道实际的执行价格。尽管场内交易员有义务以最有利的价格为客户买进或卖出证券,但成交价格有时会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当市场价格变动较快时。 |
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限价委托 | 概念 | 客户要求证券经纪商在执行委托指令时,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 |
优点 | 证券可以以客户预期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者实现预期投资计划。 | |
缺点 | 限价委托成交速度慢,有时甚至无法成交。在证券价格变动较大时,容易失去成交机会。 |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市价申报类型。
2.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
证券交易 | 计价单位 |
股票 | 每股价格 |
基金 | 每份基金价格 |
权证 | 每份权证价格 |
债券 | 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
债券质押式回购 | 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
债券买断式回购 | 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 |
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 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 0.01元人民币 |
基金、权证交易 | 0.001元人民币 | |
B股交易 | 0.001美元 | |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 0.005元人民币 |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A股 | 0.01元人民币 |
基金、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 0.001元人民币 | |
B股交易 | 0.01港元 |
4.债券交易报价组成。
从2002年3月25日开始,国债交易率先采用净价交易。
应计利息额=债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