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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知识:特殊交易事项

2016-11-10 16:12 来源:财考网 

特殊交易事项

特殊交易事项包括:开盘价与收盘价的确定;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除权与除息;交易异常情况处理等。

(一)开盘价与收盘价(掌握)

  开盘价 收盘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当日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 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上 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同上规定。

(二)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熟悉)

特殊交易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交易出现下列情形时,可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情形 临时停牌时间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 30分钟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 30分钟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 停牌至14:57

★证券 停牌时,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证券的信息;证券摘牌后,行情信息中无该证券的信息。

▲对于开市期间停牌的申报问题,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是:

证券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后,以连续竞价继续当日交易。

2016证券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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