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限制
目前我国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等。
对基金投资进行限制的主要目的(多选):一是引导基金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二是避免基金操纵市场;三是发挥基金引导市场的积极作用。
目前主要包括投资范围的限制和投资比例的限制。按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活动(多选):承销证券;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买卖其他基金份额(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向其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出资或买卖其发行的股票或债券;买卖其他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规定:股票基金应60%以上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80%投资于债券;货币基金仅投资货币市场工具;基金不得投资于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不得:1、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基金净资产10%;2、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10%.指数基金不受这两项规定的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