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指期货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
2.《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期货交易所应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
(1)即时行情;
(2)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
(3)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3.涉及商品实物交割的,期交所还应当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
期交所应编制交易情况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公布。
期交所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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