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在从事期货业务前,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知识更新,接受后续职业培训,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八条
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下属从业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使其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2017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进入备考阶段,财考网特别为广大考生整理了以下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