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基金从业 > 复习指导 > 正文

基金从业《证券投资基金》答疑精华:抵押和质押

2017-03-01 14:30 来源:财考网 

知识点:债券违约时的受偿顺序

1、有保证债券(直接受偿权)

(1)根据受偿等级不同分类:第一抵押权债券(实体资产)或有限留置权债券(房屋、专利、品牌);第二、三抵押权债券。(2)根据保证形式不同。

抵押债券(不动产)、质押债券(债权或股权)、担保债券(另一实体提供保证)。

基金从业

关于抵押和质押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视频课堂中,徐老师举了个例子,将房子作为不动产,既可以抵押给银行,也可以质押给银行,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啊?

答疑老师回复:

抵押: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

质押: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比如说,甲把他的房子抵押了,甲还是能够继续居住,实际使用不发生任何影响。甲将汽车质押给了乙,质押成立后,甲就得把汽车交给乙保管,但是乙没有处分这辆汽车的权利。

2017基金从业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