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基金从业 > 复习指导 > 正文

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机构

2016-11-17 14:19 来源:财考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①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②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③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④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⑤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二、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①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②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③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

④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⑤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组成。其议事规则,由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H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基金从业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