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和早期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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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和早期发展时期(1985—1997年)
在20世纪80年代末,一批由中资或外资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中国概念基金”相继推出,这些“中国概念基金”一般均是由国外及我国香港等地基金管理机构单独或者与境内机构联合设立,投资于在香港上市的大陆企业或者中国大陆企业的股票。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境外“中国概念基金”与中国证券市场初步发展的影响下,在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银行的支持下,国内基金开始发展,在1992年前后形成了投资基金热。1992年6月,深圳市率先公布了《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同年11月经深圳市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深圳市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当时国内规模最大的封闭式基金——天骥基金,规模为5.81亿元人民币。199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国内第一家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简称“淄博基金”)正式设立,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我国首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募集规模1亿元人民币,60%投向淄博乡镇企业,40%投向上市公司。在这一时期,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基金主管机关,进行基金的审批设立以及运作监管。这一阶段成立的基金数量共有79只,总资产90多亿元,投资者约120万户,大部分是在1992年前后成立的。相对于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后发展起来的证券投资基金,习惯上将1997年以前设立的基金称为“老基金”。
处于探索阶段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都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培养了一批基金管理从业人才,但是也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规范,基金普遍存在法律关系不清、无法可依、监管不力的问题。这一时期,我国没有完整统一的证券和基金法律法规,只有两部地方性基金法规。基金的发起运作普遍不规范。
二、“老基金”资产大量投向了房地产、企业法人股权等,因此实际上可算是一种产业投资基金,而非严格意义上的证券投资基金。
三、“老基金”深受90年代中后期我国房地产市场降温、实业投资无法变现以及贷款资产无法回收的困扰,资产质量普遍不高。总体而言,这一阶段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带有很大的探索性、自发性与不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