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价值法
内在价值法又称绝对价值法或收益贴现模型,是按照未来现金流的贴现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具体又分为股利贴现模型(DDM)、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DCF)、超额收益贴现模型等。
(一)内在价值法的现金流贴现原理
股票内在价值法是直接从公司股权价值的内在驱动因素出发对股票进行价值评估,它是按照现金流贴现对公司内在价值进行评估。由于不同资本提供者对现金流索取权的次序有所不同,公司未来现金流的分配也就存在差异。按照公司金融理论,企业现金流进行分配的第一个环节是进行投资,支付的这部分现金流为营运资本。接下来的企业现金流分配,是为所有资本提供者提供报酬。由于企业资本提供的属性不同,现金流的索取权顺序也存在差异。企业首先向债权人支付负债利息,然后才能向公司股东进行红利分配。但由于企业为了未来发展而需要进行再投资,所以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红利往往是再投资和留存收益之后的现金流。这样,与现金流的分配次序相匹配,不同的现金流决定了不同的现金流贴现模型(discounted cash flow model)。其中,股利贴现模型(discounted dividend model,DDM)采用的是现金股利,权益现金流贴现模型(free cash flow to equity,FCFE)采用的是权益自由现金流,企业贴现现金流模型(free cash flow to firm,FCFF)采用的是企业自由现金流。
(二)股利贴现模型(DDM)
若假定股利是投资者在正常条件下投资股票所直接获得的唯一现金流,则就可以建立估价模型对普通股进行估值,这就是著名的股利贴现模型。这一模型最早由威廉姆斯(Williams)和戈登(Gordon)提出,实质是将收入资本化法运用到权益证券的价值分析之中,这在概念上与债券估值方法没有本质性差别。
(三)自由现金流(FCFF)贴现模型
按照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公司价值等于公司预期现金流量按公司资本成本进行折现,将预期的未来自由现金流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折现到当前价值来计算公司价值,然后减去债券的价值进而得到股票的价值。
(四)股权资本自由现金流(FCFE)贴现模型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是在公司用于投资、营运资金和债务融资成本之后可以被股东利用的现金流,它是公司支付所有营运费用、再投资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净债务(即利息、本金支付减发行新债务的净额)后可分配给公司股东的剩余现金流量。
(五)超额收益贴现模型:经济附加值(EVA)模型
经济附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EVA)指标源于企业经营绩效考核的目的,最早是由斯特恩一斯图尔特(Stem Stewart)管理咨询公司提出并推广的,并被许多世界著名大公司(如可口可乐公司)采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EVA逐渐在国外获得广泛应用,成为传统业绩衡量指标体系的重要补充。《财富》杂志称EVA为“当今最炙手可热的财务理念”,在西方企业界引起很大的反响,以至于“只要一家公司宣布要采用EVA模式,我们就将看到它的股价在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增长30%”,EVA成了价值创造的魔方。
经济附加值等于公司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全部资本成本(股本成本与债务成本)后的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