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合格申领证书须知
一、本系统可为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申请颁发证书。
二、申请对象
1. 已参加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 同时符合《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3〕1227号)中证书发放条件。
三、申请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四、颁发证书时所需携带的材料
1. 《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受理部门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发证时选择的领证地点所在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六、申请证书流程
1. 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系统将校验是否为考试合格人员。当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与系统数据不符合时,则无法登陆系统;
2. 有效申请人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符合大小、长宽比例的清晰证件照片,提交信息后到受理部门办理;
3. 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自行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
4. 对有工作单位的办证人员,在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对无工作单位的办证人员在打印表上直接签名即可;
5.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受理部门进行资料受理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财政部门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 财政部门在未审核时,申请人仍然可以修改基本信息。当财政部门受理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核办理情况,了解证书打印状态和领证信息。当申请表信息审核不通过时,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7. 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