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淮南市会计人员换证工作的通知
淮财会〔2016〕330号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贯彻落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换证制度,根据《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规定,定于2016年7月1曰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换证对象
淮南市本级管理的即将到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情况可访问淮南会计网(www.hnacc.gov.cn)或安徽会计网(www.ahkj.gov.cn),登录“变更、调转登记“栏目进行查询。
二、换证时间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手续。
三、换证流程
(一)登录淮南会计网(www.hnacc.gov.cn)或安徽会计网(www.ahkj.gov.cn)点击进入“换发新版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新版证书申请须知”。
(二)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三)有效申请人应在网上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继续教育情况和奖励信息等内容。
(四)对有工作单位的换证人员,在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对无工作单位的办证人员在打印表上直接签名即可。
(五)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淮南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现场审核确认,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换发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换证人员到淮南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换发证书,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继续教育问题
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换证人员,应补学继续教育,方可参加换证,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年度追溯至2011年。2011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需进行面授补学。
需要面授补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请及时与会计服务大厅联系,登记信息。
联系电话:0554-6667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