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获悉,2016年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考试批次。
考生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持报名时申报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要求)、报考时上传的原版照片、在校学生证明(如果选择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历在校学生。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以及能证明属于本考区考生的证明(户口或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在读学校证明等)到报考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接受信息核查,并现场领取证书。在信息核查时发现有不真实信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不予签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能再作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视同考生自动放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