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得知,黑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单有效期为6个月。
黑龙江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时间详情:
地区 |
领取时间 |
哈尔滨 | 第一期:2月17日-18日 第二期:3月16日-17日 |
大兴安岭 | 3月考试:4月1-10日 6月考试:7月1-10日 9月考试:9月26-30日 12月考试:12月28-31日 详情>> |
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符合《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需持申请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