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2016年上半年宁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三个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一科考试成绩不合格,其它科目成绩作废,不再作为下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不办理者,视同放弃。
申请办理证书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绩合格通知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二)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提交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红底),照片必须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办理。
各科目考试答题完成后,会即时显示各科目成绩。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自治区财政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