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相关内容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长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财务软件实务操作题。
4.珠算:由理论题和实操题两部分组成,考试顺序先做理论题再做实操题,两部分合计算分。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五)成绩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三科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方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六)参考教材
考生可参考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根据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的系列书籍,共三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内附考试环境演示光盘)。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
二、报考要求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
户籍或工作、学习、居住在我市的有关人员;阳春市、阳西县已设立考点的县,负责各自辖区内相关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考试流程
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缴费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报考流程如下:
1.查阅考试计划。考生可在报名前登陆阳江市财政局网站查阅近期考试计划,了解考试日期等情况。
2.网上报名并预约现场审核日期。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点击“考试服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础信息,选择现场审核预约日期并打印报名表。
3.现场审核。考生本人(或委托人)按照预约日期带齐以下材料到现场递交报名申请及缴费:
(1)报名表2份。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2)考生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有外地身份证的待业人员提供);
(4)在校学生的考生,还需提交已经办理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银联卡(缴费采用银联卡刷卡方式,不接收现金)。
4.打印准考证。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5.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代替,其他类型的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三、公布考试结果及领取证书
考试结果于当批次考试全部结束后20日内,在阳江市财政局网站公告。考试通过的人员按照以下流程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后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_CMS/,申请从业资格,通过“从业办理”的“从业资格申请”功能,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时间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不领取证书将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诚信档案予以记录;
(二)考试通过人员按照预约日期携带以下材料到阳江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阳江市财政局窗口(地址: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例如学历/学位证、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在职证明等);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准考证;
4.领取证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领证时应当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其他事项
(一)现场审核地址:阳江市石湾北路225号,阳江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办公。
(三)咨询电话:34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