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省直2016年度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在省直考区(考点地址为中华南大街48号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参加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7年2月15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烈士陵园西门对过)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报名时选择邮寄方式领证的考生,无需上门领取,证书将使用邮政速递(EMS)按照报名时填写的姓名、地址和电话进行邮寄。邮寄费采用到付方式支付,费用标准为:石家庄市(包括县区)10元;省内其他地区12元;省外14元。选择邮寄方式领证的考生如果截止到2017年2月28日未收到证书的请打电话13832399887咨询。
在石家庄市考区(考点地址为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报考的考生,请登录以下链接查看详细领证信息http://site.conac.cn/www/051020000/60054146/2017-02-13/b103945471d34ca7b5dca8d122e7086d.html
在其他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考区报考的考生,请咨询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发证事宜。
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7年2月1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财考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