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唐山市2016年度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唐山市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
在市直报名参加2016年度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唐山市建设南路47号唐山市财会培训中心104领取。
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请咨询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发证事宜。
会计处
2017年1月1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财考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