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四季度)考试合格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科)、2016年(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
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市直合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3月17日(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准考证到邢台技师学院竞赛楼501房间(邢台市钢铁北路850号邢台技师学院南门)领取。
县区考生由各县区财政局会计股(科)统一领回发放。请各县市区考生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即网上报名填写的报名点),具体领取时间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科。
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7年2月1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财考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