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四季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四季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苏财会〔2016〕60号)精神,现将2016年四季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参加2016年四季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自2017年1月3日起登录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点击打开)查询成绩,网上成绩查询放开时间为1个月。
二、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及以上;会计基础:60分及以上;会计电算化:60分及以上。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三、成绩合格考生领证时间和程序
三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自2017年1月3日起6个月内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暂住地)所属区划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和所需资料详见常州市财政局网站“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常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指南》(http://czj.changzhou.gov.cn/html/czfb/2015/OLNBHLPL_0707/10049.html)(点击打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业务受理事宜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常州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公告)
常州市财政局
2017年1月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财考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