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7号)等文件要求,我区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12月30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相关信息
(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办〔2014〕13号)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题;实务题采用财政部门专门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组织开发的财务软件实务操作。
(六)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报名缴费统一到现场办理刷卡缴费。
(七)成绩合格标准。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不作为历史成绩。
二、报考要求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对象。以下人员可报考我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澄海区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在职人员;
2、澄海区区域内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3、户籍或居住地在澄海区待业人员;
(三)网上报名时间:11月1日-11月28日(额满为止)。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进行网上报名并预约现场确认日期。
(四)现场确认时间:11月3日-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确认地点:德政路财政大楼三楼会计股。考生按预约日期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1、报名表。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以及提供单位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身份证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2)香港、澳门及台湾户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3)外国户籍考生使用护照;
3、持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护照的考生,还需提交一份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4、澄海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外地身份证的待业人员提供)。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2月19日-25日,具体考试场次及时间以准考证编定时间为准(电脑自动编排,不能更改)。
四、公布考试结果及领取证书
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30日后到考试地点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公告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后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进行网上预约。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办理考试一切相关事宜。
2、为确保网上报名顺利进行,请使用WindowsXP系统自带的IE6浏览器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平台支持JPG、JPEG格式的证件照,照片大小不超过30K,像素为114*156 ,请按要求处理后再上传报名。照片不会处理的,请联系QQ807969265.
3、澄海区会计管理部门(确认地点)联系电话:0754-85880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