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四季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0月24日-10月28日,第二阶段:10月31日-11月1日,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已注册未缴费报名名额和未使用报名名额在第二阶段重新释放使用。2016年第四季新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12月10日起。
一、报名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划内(不包括军队和武警单位人员)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须知
1、由于考试资源限制,本次考试实行报名额度限制,报名额度用尽后停止报名。
2、自本次考试开始,同一名考生不能连续两次考试报名。报考人员应合理选择报名时间。
3、根据考试考场规则,身份证号信息有错误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因此,报考人员在会计事务办事大厅会员注册时,请务必确认身份证号信息准确无误。发现错误,请按以下方式更正:
(1)报名信息注册提交前发现错误,在会计事务办事大厅“实名信息”栏目自行更正。
(2)报名信息注册提交后、缴费前发现错误,使用正确的身份证号在会计事务办事大厅重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重新报名。
(3)缴费成功后发现错误,在12月8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更正(限改3位)。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8]3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30元,通过财政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完成支付(仅支持借记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请考生注意查收报名成功确认短信息。
报考人员可提前做好支付准备。各考区网上缴费支持银行见下表:
1 | 乌鲁木齐1(会计干部培训中心、三中考点) | 中行建行招行工行 农商行(农信社) |
2 | 乌鲁木齐2(市财职校于田街、华光街考点) | 中行建行招行工行 农商行(农信社) |
3 | 伊犁州 | 工行中行建行 农商行(农信社) |
4 | 阿勒泰 | 工行 |
5 | 塔城 | 工行中行建行 |
6 | 博州 | 工行中行建行 农商行(农信社) |
7 | 克拉玛依 | 工行中行建行 |
8 | 石河子 | 建行 |
9 | 昌吉 | 工行中行建行 |
10 | 奎屯 | 工行中行建行 |
11 | 吐鲁番 | 工行中行建行 |
12 | 哈密 | 工行建行 |
13 | 巴州 | 工行中行建行 农商行(农信社) |
14 | 阿克苏 | 工行中行建行农商行(农信社) |
15 | 克州 | 工行 |
16 | 喀什 | 工行中行建行 |
17 | 和田 | 工行 |
三、报名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程网报,报名时间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10月24日17:30时起至10月28日24时止(北京时间);
每二阶段:2016年10月31日11时起至11月1日24时止(北京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已注册未缴费报名名额和未使用报名名额在第二阶段重新释放使用。
四、报名方法及步骤
报名网址:新疆财政网会计事务办事大厅(http://kjgl.xjcz.gov.cn/accNet/),请在PC端操作,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
报名方法及步骤:
1、报考人员提前登录新疆会计事务办事大厅,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会员注册,确认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信息准确无误。
2、在报名开放时间完成报名信息(考试地点和民族)注册和网上缴费。
3、需要报名发票的考生可登陆财政票据验证打印中心(http://finpt.xjcz.gov.cn/finpt/PrintCenter.jsp),使用非税电子缴款书编号和身份证件后四位打印非税电子票据。
五、打印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2016年12月5日起登录新疆会计事务办事大厅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须知
1、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电子签到,考试现场照相、采集个人信息。考生须凭二代身份证完成电子签到入场考试,身份证号信息有错误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二代身份证消磁或使用临时身份证时,采用手工方式签到,考试结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办理考试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考试成绩确认有效;未参加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3、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照相(摄像)器材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照相(摄像)器材,按作弊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考试科目及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单选、多选、判断、实务操作题
八、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16年12月10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九、考试方式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机考)方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连续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科目顺序随机产生,分科交卷,现场显示成绩。
每科目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手动交卷,每科目开考60分钟(考试结束)时,系统自动交卷。
十、考试大纲和考试输导用书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辅导用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014版)、《会计基础》(2014版)、《会计电算化》(2014版)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考生可在当地财政部门购买,也可在“新疆会计服务在线”(xjkjfwzx)微信公众平台“微书店”购买。网购考试辅导用书由自治区会计学会提供邮费补贴, EMS方式寄送考生。
会计电算化考试科目会计实务操作环境介绍视频可在新疆财政网会计管理专题从业资格栏目内在线观看,也可在“新疆会计服务在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栏目下点击观看。
十一、合格标准
2016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分为A类标准和B类标准。A类标准针对所有考生,单科合格标准为5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B类标准针对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锡伯族、藏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回族等12个少数民族考生,单科合格标准为4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
除考试现场显示成绩以外,考生也可在考试结束后的第3天起登录会计事务办事大厅查阅成绩。
十二、证书办理
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1月5日起,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新疆财政网会计事务办事大厅提交办证申请,并按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现场审核,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打印考试现场照片)。凡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兵团考生参加考试合格后,在成绩有效期内就近向自治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地方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其会计从业资格,但不实际制发证书,根据考生的申请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生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入地财务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