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办会[2016]2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形式
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举行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
三、报名时间
2016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24日;2016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28日。具体时间为每日8:00至22:00,双休日照常报名。
上、下半年网上交费的截止时间分别为该报名时间段最后一天的20:00.
四、报名方式
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额头,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因照片不符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z.gov.cn、http://221.232.128.77/hbwsbm)后,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考试公告,了解报名须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行政区域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允许中介机构和他人代理报名;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填报个人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正确上传电子相片。
(五)网上缴费。所有考生直接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考退费。需要发票的考试,在报名时间结束后15日内到所在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登记并领取发票。
(六)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一个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属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七)错误信息更正。考生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后,可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市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办理。考试采用二代身份证激活考试系统,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者,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八)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221.232.128.77/hbwsbm,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系统验证码进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他信息。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三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分别计时,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上一科目考试完毕,交卷后进入下一科目考试。
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28日至6月5日
下半年考试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7日
具体场次、时间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不得调换考试时间。不得改变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
(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与颁证
1、省财政厅于全省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221.232.128.78: 8899/)查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题库和标准答案,全省统一判分,实现无纸化考试后,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2、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起6个月内,可凭身份证、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市直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财会发[2015]24号)精神,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3科共150元。
咸宁市财政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