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根据《关于吉林省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第四季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23日—27日。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三、考试方式
自2015年开始,全省实行三科联考方式,每场考试时长3小时。考生可在考试时间内,自行选择考试科目的顺序,三科均作答完毕后,统一提交试卷。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考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13]382号)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5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珠算考试,不再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
(二)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政策。
1、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 《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情节严重者,由省财政厅取消其考试成绩,且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省财政厅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在吉林省会计网予以公告”。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成绩合格标准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要在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在网上提交办证申请,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所在地的财政部门领取证书即可。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在成绩发布后,按照网上提示的有效申报日期(6个月内),及时去当地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
1、考前要注意休息,将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
2、查漏补缺,温习重要考点。考前的几天时间重要的是查漏补缺,温习重点!
3、准备好相关证件,熟悉考场路线。
4、做题时注意先易后难,要注意审题,不会做的做标记,待回头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