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一章 总论
会计要素——收入:
1.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例如,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等,均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
收入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收入是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如工业企业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购销活动,金融企业的存、贷款业务等。然而,有些交易或事项虽然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则其流入的经济利益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入利得。如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并不是其经营目标,也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因而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净收益属于利得,而不是收入。
第二,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该流入不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产。
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两者兼而有之。
第三,收入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例题】企业出售和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收入以及出售不需要的材料的收入是否应确认为企业的收入?
【分析】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并非企业的日常活动,这种偶发性的收入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作为营业外收入确认。而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实质上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出售不需要的材料的收入也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的收入,因此应确认为企业的收入,一般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收入的分类
收入按性质(日常活动的内容)不同。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按重要性要求(主次)分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相区分,因为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入利得。
收入→日常活动
利得→非日常活动
企业的利得: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处置净收益、罚金收益。
企业的收入:销售商品、出租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销售原材料、提供劳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