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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人员九

2014-06-10 08:45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

  对象: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特点:

  (1)针对性——人群

  (2)适应性——内容

  (3)灵活性——方式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多选)

  (1)会计理论与实务

  (2)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4)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1)形式

  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2)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

  【例题·判断题】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唯一形式。(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在职自学则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形式。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最少应为( )。

  A.20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24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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