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二、代理记账
(一)概念: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注意】代理记账不能是个人,个人可以做兼职会计,但是不能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