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修改、删除会计科目的注意事项
1.增加会计科目
用户可以在引入系统提供的预置会计科目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需要,增加、修改、删除会计科目;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全部会计科目。
增加会计科目注意事项:
(1)遵循“先上后下”的顺序,即先设置上级会计科目,再设置下级会计科目;
(2)会计科目编码、会计科目名称不能为空;
(3)增加的会计科目编码必须遵循会计科目编码方案;
(4)会计科目编码必须唯一;
(5)已经使用的末级科目不能再增加下级科目。
2.修改会计科目
如果需要对原有会计科目的某些项目进行修改,可以通过“修改”功能来完成。
3.删除会计科目
如果需要删除原有会计科目,可通过“删除”功能完成。
删除会计科目应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即必须先从末级会计科目删除。
删除的会计科目不能为已经使用的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