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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预算收入与支出

2015-10-31 11:36 来源:财考网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备考,财考网(www.ck100.com)特为您整理了考试中涉及到的考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一)预算收入

1.按来源划分

(1)税收收入;

(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3)专项收入;

(4)其他收入(罚没收入、规费收入等)。

2.按分享程度划分

(1)中央预算收入;

(2)地方预算收入;

(3)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二)预算支出

1.按内容(支出方向)划分

(1)经济建设支出;(预算支出的主要部分)

(2)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

2.按支出级次划分

(1)中央预算支出;

(2)地方预算支出。

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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