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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十九章第四节利润三

2014-12-15 08:58 来源:财考网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中,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十九章 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第四节 利润

四、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上交给税务机关的一种税金。

(一)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例题·计算题】甲公司2012年全年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为10 200 000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2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正确答案】

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将其扣除。甲公司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0 200 000-200 000=10 000 000(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10 000 000×25%=2 500 000(元)

(二)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设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借方登记本期计算确认的所得税费用,贷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本期所得税费用。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科目核算企业实际应该交纳的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科目,实际上交税金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应将“所得税费用”账户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所得税费用”账户。

【例题·分录题】接【上例】,甲公司确认应交所得税的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1)确认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2 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500 000

(2)实际上交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500 000

(3)年末,将所得税费用结转计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2 500 000

  贷:所得税费用 2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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